基隆市立中山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輔導與管教學生,依據教師法 第三十二條及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訂 定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落實教育基本 法規定,積極維護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 且維護校園安全與教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