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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
- 上傳附件-01: 府_書函.PDF
- 上傳附件-02: 行政院_函.PDF
- 上傳附件-03: 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