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公告
壹、依據基華民國108年4月30日基府教前貳字第1080218302B號令發布收費規定辦理中
貳、基隆市公立幼兒園收費基準表
參、基隆市公立幼兒園學費減免基準表
肆、幼兒因故無法就讀而離園者,依規定辦理退費。
伍、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以上(不含假日)者,按當月就讀日數
比例退還點心費、午餐費、交通費代辦費項目,其餘項目不予退費;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
之。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者,按當月就讀日數
比例計算退還點心費、午餐費、交通費代辦費項目,其餘項目不予退費;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
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