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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檢送109年第九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相關資料,請積極鼓勵並協助推薦貴校教職員工參加參加遴選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90038718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教師發揮教育大愛精神,表揚其關懷弱勢學生努力克服困境,協助低收入戶學生成長學習,輔導學生偏差行為矯正,鼓舞學生挫折奮起有成並以發揚尊師重道優傳統,提振我國教育工作者之專業精神,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賡續辦理第九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
三、遴選辦法簡要說明:
(一)本獎項分「幼兒園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特殊教育組」特教學校或高中職以下學校設有特教班者共五組。
(二)名額:各組選拔10名,五組共計50名。另可視推薦情形,酌予增加10位名額,以表揚偏鄉及離島表現傑出之特殊案例。
(三)獎勵:各組遴選不分名次,得獎者每名各獲贈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狀及獎座乙座予以鼓勵。
(四)受薦基本資格條件:須為中華民國現職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職、特教學校班教師或駐校服務之輔導教師、心理師、社工師、護理師(士)、營養師、教官、運動教練等教育工作者不含代理教師且服務年資滿五年以上。
(五)遴薦日期自109年3月30日(星期一)起至7月17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四、如有未盡事宜請參照附件或洽詢本項業務承辦人:救國團總團部服務處于子涵小姐,聯絡電話:(02)2596-5858轉208,電子信箱:s130710@cyc.tw。